大街小巷已經到處都有治安崗亭,內蒙古崗亭主要職責是維護周圍環境安全,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。為了能在一時間處理突發事件,加強巡邏,公安機關在路口、廣場等地設置了不少治安崗亭,進一步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建立一個治安崗亭首先需要了解以下幾點:設置要求:治安亭又稱警亭、警務亭、治安巡邏亭、交通執法亭、警站亭等。法律規定由公安機關設立的,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,如為鄉鎮或企業,可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系,以其名義設立,設立后由公安機關派執法人員進駐。
場地尺寸要求:若被安置在路口、街道等場地受限的地方,可定制較小規格的警亭,這種警亭也具小巧輕便、可移動的特點,底部可安裝移動輪,可完全靠人力進行近距離移動。使用叉車,吊車等遠距離移動。由于交通限制,大規格警亭可考慮現場制作安裝,內蒙古崗亭派技術人員上門安裝,這種大規格警亭一般可用于廣場、車站、高速公路收費站等場所寬敞的場所,可供多人辦公休息。室內可設置洗手間、值班室、安裝臨時休息床。
運輸要求:崗亭的運輸要求主要是限定寬度,江浙滬地區的寬度一般為3米以下,長度不限。其它區域寬度限制在2.5米以內,無長度限制。身高限制在3.1米(不含汽車高度)以下。外貌要求:警亭的外貌特征十分明顯,一般外墻為藍白相間,內蒙古崗亭四周裝有警燈、警徽、警牌、標語牌、警車、警車、值班室、治安崗亭等字樣。